关于这个社会,我们能做什么
最近网上讨论《国务院关于修改《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很热闹。
其实我对这个《城市民族工作条例》并不太关心,这个网站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开征求意见系统,我也是第一次知道。
还是说到民主这件事情。
都说天朝没有民主的土壤,主要就是说大家对政治不关心。
而政治就是各方权利的博弈和平衡的过程,可是老百姓不去争取自己权益,那就别怪人家不考虑你的权益了。
这个网站其实就是给大家一个发表意见的通道,既然给你发表意见的空间了,你不去发表意见,自然怪不着别人。
等着别人来揣摩你的想法,照顾你的权益,那是你自己的世界,不是我们大家的。
很多信息是慢慢了解,慢慢接触才能明白的,一开始只要参与就好。
微博上的这个文章写得很好,有时间可以看看。
摘抄部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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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此提醒所有对公文和体制不屑一顾的人,勿以善小而不为。你们的意见国务院能看到,能看到,能看到。不会放过任何一个为自己争取利益的机会,你们愿意放过也行。特别是迷信公知和野路子渠道的,你无法想象主流正规渠道的意见表达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什么角色,平时对渠道不够通达颇有微词,在官方给了你渠道的时候,切记不要傲娇,赶快去填。
2、这种征求对《某某条例》的修改意见,书名号里的是已有的文件,国务院觉得它有不妥之处,问我们怎么修改。显然你得去找已有的文件来对比着改。修改意见已给出草案,两相对比,重点看改动之处,是增加了?是删除了?解读弦外之音。特别是,公文的语序是非常重要的信息,一般来着它代表着重要性的排序,例如新闻联播里常提到的“党和国家”、“党和政府”。
3、语言表达不可偏激。这不是上访,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在这种场合用极端的语言表达意见会让你直接失去阅读价值从而被忽略。体制的工作方式是渐进的而非跳跃的,这国家心脏不太好,不能跳太大,这一特征你不接受也得接受。这种场合就不要只顾情绪宣泄了,你心里纵有千般恨,但是没有人在意你一个人的感受,请心平气和地尽量提升自己的意见被采纳的可能。如果你不会官腔,不要强装,会给公务员一种刁民的感觉,直接表达你感受到的现状、你的期待就好了。如果你实在觉得不好表达,就只点支持或反对。
4、不要陷于情绪宣泄的误区。记住条例的发布单位是国务院,但执行单位是有关部门。任何机构都不会特意把自己往死路上逼,他们必须确保自己的利益,其中有关部门负责争利,国务院负责平衡有关部门与民众的意见,因此可以向有关部门的碗里漫天要价,但绝对不要质疑国务院在这一程序中的权威,乃至直接想对国务院动手术。与调停人为敌真的挺不明智的。
5、各部门工作之间存在重叠,新规覆盖旧规的话,则存在部门之间的争夺。强化被重叠部门的作用,本身也可以抑制一些倾向。
6、指向性太强的意见不好,必须强调法律框架内,突出依法治国原则。不要情绪,不要情绪,不要情绪,纳税人的舞台要好好表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