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绝对不要买车,自己找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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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赛纳车主的悲惨遭遇——某妇女横穿四环被撞死,赛纳车主负全责?
结果出来了:赛纳车主负次要责任,承担20%赔偿,约6万元。
另外又有人提新交法,我不发表对新交法的意见。只说说我看到的事实。
我昨天调解时,另一组事故也在处理中,是个横穿京沈高速主路被撞死的,一家三口开私家车出去玩,回家路上出了事。司机负全部责任。赔偿48w。其中第三者责任险赔偿5w,另外43w由司机出。
丈夫去隔壁交数事故处理费时,JC戊热情地告诉我:
“小伙子,你就走运吧,你要是晚一天,你就哭去吧。”
“我学了新法,好像是我负主要责任。”
”不对,你负全部责任,你木有证据证明你已经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看看他们吧(就是48w)“”那30w,保险赔10w,还有20w,我赔不起。”
“那就不是我的事咯”
“……”
“什么叫法?这就叫法!”
“……”
“木钱就别开车。”
“……”
抢一先。。发表评论如下:
CAO!以后有钱也不买车!